给钱就上公立学校?警惕受骗!
“给钱就能让孩子读公立学校!”如果你正为孩子读书的事发愁,听见有人对你这么说,你会不会心动呢?当心了,这是骗局哦。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让我们从中学习反诈知识吧!
基本案情
麦某欺骗苏某、林某,说可以帮他们的孩子办理入读公立学校,以需支付费用为由分多次收取2人共近15万元。后来,麦某以分数太低等理由安排2名孩子就读某私立中学,并支付了学费4万元,余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花费。被害人多次要求退款,麦某仅退还12000元给林某。麦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公立学校入学有明确的政策规范和就读流程,切勿相信“托关系”“走后门”就能获得入学名额。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而实施诈骗,声称“花钱”就能入读公立或重点名校,博取家长信任从而骗取“打点费”“介绍费”。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在面对升学季的各种信息时,要保持警惕和防范意识,应通过教育部门、学校官网等官方渠道了解入学政策,按照正规程序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莫让爱子心切变成骗子的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