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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执保6015号之一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阅读:183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1202执保6015号之一

陈嘉宝

关于申请执行人肇庆市佰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玲、陈嘉宝、肇庆市端州区迪星艺术培训学校、肇庆市丽园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12民终962号之一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且你目前行踪去向不明,本院难以与你正常联系,难以正常向你发送相关执行文书,为执行本案,本院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你公告发送本院2025)粤1202执保6015号执行(督促)通知书、公告、报告财产令及须到本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的法律文书。你须在本公告发出后7日内依规定履行完毕本案的全部法律义务,承担执行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迳行对本案予以强制执行,期间不再另行公告发送本案的其他执行法律文书,直至本案执行完毕。因此而致你方不利之相关后果,由你承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会受追究。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局一组、案件承办人李粉粉黎柏宏联系。办公电话:0758-2755312;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111号。邮码:5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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