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及其他公告

首页 > 公告专栏 > 裁判文书及其他公告
(2025)粤1202执异27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4日  阅读:716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执异271

肇庆市端州区爱加幼儿园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霍小钰申请执行人王俊东、被执行人肇庆市端州区爱加幼儿园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5)粤1202执异271号],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2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25)粤1202执保593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解除异议人霍小钰的强制执行措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十四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