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执异214号
莫振超、申峻洪、肇庆市端州区星荟力健身美容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梁宇山、被申请人莫振超、申峻洪与被执行人肇庆市端州区星荟力健身美容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案号:(2025)粤1202执异21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21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按申请人梁宇山撤回追加申请处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